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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能力建设

发布时间:2012-11-07 撰稿人:九三学社柳州市委 信息来源:九三学社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字体:

  近年来,世界格局正在进行深刻调整,我国经济社会正在经历深刻变革。统一战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而民主党派在新时期下如何更好的加强监督能力建设,发挥民主监督职能显得尤为重要。
  民主监督是参政党与执政党彼此之间非权力性的监督,是一种直接的、建设性的政治监督。也是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的基本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的今天,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担任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承担着越来越重大的责任。今年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更表明了党中央对民主党派的重视,为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打下坚实基础。
  民主监督是中国特色政治监督形式当中的一种,这种政治监督不同于人大权力监督,不借助国家权力分立抗衡的形式来实现,而是不同政党间就政策问题相互砥砺、彼此协商,必要时作出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建设性监督。相比较而言,这种建设性监督要求更高、难度更大。正因为要求高、难度大,一旦较好地实现了这种监督,中国的民主政治自当展现出某种先天的比较优势。民主监督一方面给我国政治体制创新发展整体提出高标准严要求的同时,也对我国各个民主党派的政策能力和政策水平提出高标准要求。
  一、加强民主党派思想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加强民主党派的思想建设是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特别是在民主党派完成新老交替任务的同时,政治交接随之起步的时候,思想建设更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工作。思想建设的根本目的是要提高民主党派的政治素质,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民主党派提出的更高的要求,提高政治素养和参政议政能力。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相比,民主党派自身建设还处于严重滞后的状态,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理论还处在萌芽与模仿阶段;党派的界别特色逐渐模糊,发展定位存在某些重叠;党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不规范;新生代党派成员在工作中完全依赖执政党的各级统战部门,民主党派的政治把握力、理想信念、参政能力等都有待提高,建设高素质参政党的任务艰巨。民主党派要自觉通过各种途径提升监督能力,要有监督的勇气和胆量,充分利用合作型政党制度的优势,主动承担起辅政督政的责任。要深入了解中国的腐败现象及成因,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制约。民主党派应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参政手段和方式,强化政党意识,形成参政能力高的团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自身建设。这样才能在遏制腐败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有利于多党合作的光明前景。我国的各民主党派既具有进步性又具有广泛性,反映和代表着特定群体的特殊利益。各民主党派通过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使不同利益群体的愿望和要求以合法的形式表达出来,使矛盾和问题得到妥善化解,对维护国家政局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而通过不断提高民主党派政治素养,也能更好的让其在思想上与共产党保持高度一致,对提升民主监督能力的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使命感,不断提高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民主党派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明确自身担负的政治责任。我国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是与共产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亲密友党。而民主党派所担负的民主监督是一种高层次的政治行为,是一项神圣的使命,因此必须以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政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为出发点,做到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
  (一)首先要找准民主监督的角度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主监督的内容涵盖很广,但民主党派应根据自己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围绕中共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从宏观的、战略的、政策的角度出发,把握方向,抓住主题。找准监督的角度,去开展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一是要正确把握好当前各种矛盾的共性和个性关系,找准民主监督的结合点。二是要把握好党政工作的连续性和阶段性,找准民主监督的联结点;三是要注意分析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选好民主监督的侧重点;四是要处理好上级与下级之间、党政各部门之间以及干群、党群之间的关系,把握民主监督的立足点。总之,在行使民主监督权力时要把党的方针、政策贯穿于整个过程,并在选好角度的基础上,力求民主监督督到点子上,监出水平来。
  (二)其次要注重民主监督的深度
  在民主监督过程中,重要的工作是注重深度,不能光议表面现象,要看到深层的问题,不仅要摆问题,更主要的是出主意,献良策。遇到问题既要大胆触及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疑点,又要分析这些疑点的来龙去脉,做到正确引导,帮助领导群众出主意、想办法,克服困难,树立信心。同时,要积极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之间、社会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的思想及认识,增强相互之间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总之,在民主监督的过程中,要避免片面性、表面性和绝对性,应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论证,使民主党派在民主监督中不仅起到建言献策,参政议政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对这些方针、政策的贯彻发挥监督和推动作用。
  (三)最后要做到民主监督适度
  所谓适度,即监督的分寸、尺度。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它不同于执政党。应根据自身特点,组织成员,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开展民主监督,在监督过程中,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更主要是要注重实际效果。一是讲监督原则。要一分为二,客观的看待问题,切忌否定一切;二是要讲究方法。可正面批评,也可委婉含蓄;可从总体方面监督,也可从某一方面入手;三是要讲究监督的时机。主要做到适时、及时,过早和滞后效果都不好。尤其是时过境迁,成了“亡羊补牢”或“马后炮”,往往事倍功半。“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既切中时弊,又恰适其时。
  三、加强法律法规建设,逐步实现民主监督法制化
  我们需要明确中国的民主党派既不是执政党,也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是参政党,这和其他国家的政党存在着根本区别,是中国民主党派的政治特色。根据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和新的历史要求,不少有识之士纷纷提出建议,希望能尽早制定相关法律,以法律来确立民主监督在我国监督体系中的法定作用,这无疑是具有前瞻性的真知灼见,把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的地位、方式及保证措施等从政治上定位、从法律上确定,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才能进一步真正体现参政党的主人翁地位、发挥参政党的积极作用。首先,要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来保证民主党派监督职能的履行。应通过相关法律明确执政党和参政党的权利与义务,使领导干部的日常行政活动处于被监督的状态,以实现科学、民主执政;同时明确规定参政党从事政治活动的法定权利和程序,包括对执政党的民主监督程序、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保障措施。只有用法律充分保证民主党派的监督权利,才能激励他们主动承担责任,实施对权力运行的时时、事事监督。当这样的政治实践活动日益公开且发挥实效,我们的党际监督才能真正起到遏制腐败的预期功效。
  四、加强民主监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实现监督深入化
  推动民主监督的纵深化发展,不断推进民主党派监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首先要建立监督制约机制,要从制度上着手,建立长久、可行、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民主党派成员提出批评、进行举报、发表不同意见的自由,为监督提供制度保证,加大监督的制约力度。其次,要建立监督的运行机制,对民主监督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采纳落实、及时反馈、检验效果办法等做出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保证民主监督的健康运行;再次,要建立监督的保护机制,要在相关层面制定民主党派成员行使民主权利的保护措施,使正常的民主监督免受不应有的干扰和伤害,使监督者的权利得到保护,确保民主监督工作顺利健康的发展;最后,要建立监督的激励机制,对于敢讲真话,坚持真理,勇于监督,善于监督,在履行民主监督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党派成员与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虚心采纳党派意见、积极改进工作的党政部门,都应予以表彰奖励,以达到典型带动,整体推进民主监督工作的目的。
  实行监督深入化,推进监督成效的落实。要着眼于监督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不断凸显民主监督实效。权力的运行过程也就是社会价值和社会资源的分配过程,加强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民主监督,关键是要加强主动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对出现的问题和错误,做到该提醒的应及时提醒,该批评的应及时批评,该建议的及时建议整改,广开言路,畅通下情上达的渠道,营造畅所欲言的环境。
  总而言之,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性质、内容和特点决定了这种监督有效实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反馈功能。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对监督对象的情况进行实时地反馈,为国家的整个监督体系提供信息来源,促进监督的强化。二是,咨询功能。在决策过程中提出意见、建议,提供信息和必要的参照标志,对决策方案进行推敲,或提供决策选择方案,有利于决策者权衡利弊,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三是,警示功能。对决策或决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对各项方针政策贯彻中出现的问题,对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行为,对一个时期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提出批评,起到警示作用,以期引起执政党和政府的重视,防止权力不作为和权力滥用现象的发生,促进执政党执政能力的提高。四是,督责功能。民主党派的这种非权力性质的监督,一方面不会对决策和执行机关形成直接的干涉和牵制而影响其效率,另一方面又具有广泛性和权威性,以民主党派的威望和影响,以其意见、建议、批评的合理性,发挥出应有的监督制约作用。
  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监督作用,进一步开创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工作的新局面,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需要,我们在履行新时期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职能过程中,要准确把握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定位、原则和功能,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与党政部门精诚合作,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水平,积极为社会主义事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