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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视做好电动车废旧电池处置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3-09-29 撰稿人:九三学社南宁市委 信息来源:九三学社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字体:

  当前,电动车作为城市代步交通工具已进入千家万户,仅广西南宁市电动车数量已超过70万辆。由于电动车数量的日益剧增,电动车废旧电池的处置也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环保问题。
  据调查了解,电动车配套的蓄电池绝大部分是铅酸蓄电池,而几乎所有的蓄电池都含有镉元素。如果这些电池废弃后不能妥善回收、处理,将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2003年10月国家出台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明确显示: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是废电池污染控制的重点。铅酸蓄电池如随意丢弃或解剖过程中如不够慎重、专业很容易会破坏空气、土壤和水源,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而各种有毒金属,通过土壤进入水体,再由水体传给人类的食物链,就会直接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比如说铅会引发人体代谢、生殖及神经等方面的疾病。而镉,国际癌症研究署把它归类为第一类人类致癌物。
  目前全国各地尚无电动车废旧电池环保回收处置的专业部门和公司,对电动车废旧电池及其它民用电池的回收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为此建议:
  一、政府环保部门要尽快出台规范电动车废旧电池回收的政策,尽快制订和完善回收标准,让电动车废旧电池回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由政府环保部门牵头,组成由环保部门、电动车销售商、生产厂家相结合的监管系统,促成电动车废旧电池管理网络的建立,保证电动车废旧电池的安全处置。
三、由政府财政出资采用“以旧换新”的方式引导和鼓励消费者将废旧电池送到指定的回收点,通过这个财政补贴的政策工具来促进废旧电动车电池的回收管理。
  四、积极鼓励有关机构参与对废旧电池资源化的研究开发,重视废旧电池资源化技术。制定优惠政策,扶持本市有条件开展废旧铅酸蓄电池再生利用研究企业的发展。在税收政策上按特殊行业给予减免;资金政策上按特殊行业,政府财政拨款补贴、银行贴息投资贷款等各方面给予支持。
   五、在公众中加大对废旧电动车电池有关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促进公众对电动车废旧电池管理和可能造成环境危害的正确了解,新闻媒体要向公众介绍废旧电动车电池的各种危害,引导市民提高对处理废旧电动车电池的认识,自觉地履行废旧电动车电池的回收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