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30号,九三学社广西青年论坛在南宁召开。
(2021年 11 月 24 日九三学社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五十九次主席办公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社的基层组织建设, 根据《九三学社章程》 及有关文件,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1.基层组织是社的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对于加强新时代社的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 坚持和完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核心,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切实提升新时代基层组织建设质量,为建设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 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奠定基础。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是立足参政党建设目标和 九三学社实际,建设领导班子团结和谐、组织设置科学规范、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组织生活丰富活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的基层组织,进一步增强全社基层组织的活力、凝聚力和动员力。
二、规范基层组织的设置
4.社的基层组织包括直属小组、支社委员会、基层委员会。
5.基层组织的设置要本着有利于接受中共党组织政治领导, 有利于对社员进行组织、管理和服务,有利于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原则,按照社员所在单位、系统或行政区域等建立相应的基层组织。社员 3 人以上可设立直属小组;社员 7 人以上可设立支社委 员会;一般 50 人以上或 3 个支社委员会以上可设立基层委员会。
6.基层组织的新建、改建、撤并, 一般由上级组织与中共党委、统战部门沟通协商后,按照相关组织程序进行。在知识分子密集的区域和单位,根据社员情况和工作需要,适时新建基层组织。对规模过大、区域分散或联系松散、活动困难甚至长期不开展活动的基层组织,应进行科学合理的新建、改建撤并或调整班子成员,保证社员正常的组织生活。
三、明确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
7.组织社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统战理论和社章社史。加强对社员和所联系群众的思想政治引领,切实发挥好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的积极作用。
8.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决议、决定和会议精神。围 绕国家大政方针和当地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议政建言和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组织社员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开展社会服务活动。
9.认真贯彻人才强社战略,有计划、高质量发展社员,做好人才培养、推荐工作。
10.关心爱护社员,鼓励支持社员做好本职工作,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员遵规守纪,履行社员义务。
11.加强对青年社员的教育培养,做好对老年社员的服务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青年社员和老年社员结对联系工作。
12.加强社籍管理,督促社员及时更新个人信息。社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转移组织关系时,基层组织应及时向上级组织报 告,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3.讨论并提出对社员表彰、处分的建议报上级组织。
14.收缴社费,定期公布收缴和使用情况,接受社员和组织监督。
四、加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15.基层组织领导班子负责组织社员完成本组织的各项任务,对上级组织及本级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并定期向上一级组织报告工作。
16.基层组织领导班子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地方组织备案,每届任期 5 年,必要时经上级组织批准,可提前或延期换届。
17.基层组织领导班子的职数和委员会规模由上一级地方组织批准。支社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人,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名;直属小组设组长 1 人,必要时可设副组长 1 人。
18.基层组织领导班子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明确班子成员的分工和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切实发挥领导班子 整体功能。
19.基层组织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习座谈、组织生活、社籍管理、社费使用、联系走访、台账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带头执行规章制度,抓好贯彻落实。
20.基层组织主委(组长)一般由在职社员担任,不超过三届。主委(组长)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事业心,热心社务,关爱社员,作风务实、遵规守纪。
五、注重提高基层组织活动质量与实效
21.基层组织的活动内容包括:组织社员结合时政开展学习; 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议政建言材料和社情民意信息;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其他加强履职和自身建设活动。
22.基层组织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 4 次,至少包含 1 次社员 (代表)大会,确保较高的参与率和覆盖面。有条件的地方要推动建立“社员之家”等基层组织固定活动场所。
23.基层组织社员(代表)大会,主要任务是总结年度工作, 讨论和制定下一年工作计划;选举出席上级社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按照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讨论和决定本基层组织的重大事项等。大会召开情况,由基层组织书面报送上级组织和相关的中共党组织。
24.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要求,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与形式,注重提高活动质量和实效。把基层组织活动和社员的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助力社员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加强与其他基层组织间的横向联系,积极开展跨系统、跨区域的基层组织交流活动;根据社员职业多元化、年龄跨度大、工作繁忙等特点,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基层活动的内容、形式和载体,充分利用 “社员之家”平台开展基层组织活动。
六、切实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的领导
25.社中央要将基层组织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社中央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加强沟通、指导工作。
26.各级地方组织要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完善制度机制。要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组织制度。尽可能推动解决缺少活动场所、经费不足等实际困难,积极为基层组织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基层组织进行分类管理和具体指导,对长期涣散的基层组织,提出整改措施,督查整改效果。有条件的可探索开展量化考核评比。
27.各级地方组织要加大对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社员的培训力度。按照分级负责、分层培训的原则,加强对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定期轮训, 做好对骨干社员和新社员的集中培训。可探索开展网络培训。
28.各级地方组织要鼓励基层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善于发现、培育、总结、推广基层组织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定期召开基层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表彰会等, 以点带面、带动全局。
七.密切保持与中共党组织的联系
29.各级地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定期走访基层组织所在地区或单位的中共党组织,征求意见,协调关系, 举荐人才,寻求帮助,取得支持。
30.基层组织要自觉接受所在单位、系统或行政区域中共党组织的领导,在主要活动、工作计划、经费场所和人事安排等方面,及时主动与中共党组织沟通联系,争取支持和帮助,建立和谐融洽的关系,为基层组织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本规定由社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自主席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基层组织建设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