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至7日,九三学社广西区委市委机关专干暨青年骨干社员培训班在重庆市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社区委专职副主委葛春啟参加培训并作开班讲话。重
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是关系到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项德政工程与民心工程。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近年来,我区先后两次对农村电网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基本解决了农村电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变了农村电力基础设施简陋落后的状况,使农村电气化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网的建设与发展不断提出新的需求,特别是今年部分地区遭受冰冻灾害暴露出农村电网建设存在投资规模不足、改造标准低、改造面小等问题。因此,进一步解决农村电网改造后续问题,以保证农网可持续发展,显得十分必要与迫切。
一、广西农村电网改造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广西自1998年12月先后投资了109.9亿元分两期对广西农村电网进行大规模的改造,使得农村电网面貌焕然一新,环境大为改善,使得电网结构进一步增强,电能质量大幅提高,网络损耗显著下降,电价水平明显降低,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农电管理不断规范。但是,2008年初那场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发生,给广西农村电网安全运行造成了重大危害。其中广西电网公司管辖县级供电区域共有兴安等17个县、106个乡、513个村涉及125万人口受灾, 累计35千伏变电站停运66座、线路停运225条、倒杆113基;10千伏线路倒杆3369基;低压倒杆2624基,共停运配电台区7840台。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40个公司中有23个县供电企业遭受袭击,其中靠近湖南和贵州的全州、资源、灌阳、龙胜、三江等县,电网设施受灾严重。供电区内的23个县城、263个乡镇、3060个行政村中,有10个县城、205个乡镇、1751个行政村、16563个村屯因电网受损而不能正常供电,受灾面分别43.5%、78%和57.2%,受灾群众105万户、425.17万人。深刻反思2008年这场冰冻灾害给广西农网造成的重大危害,从另一个层面暴露出我区农网改造后仍存在的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农村电网结构有待加强。农村电网经过改造后,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但“十一五”以来随着整个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县域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农村用电呈现持续快速增长趋势,而农村电网建设已滞后于县域经济和农村经济发展。过去由于资金限制,农网改造导线按10年负荷发展考虑,截面选择偏小,出现了线路导线过载、线路末端电压过低,部分县电网仍存在供电“卡脖子”的现象。随着负荷的快速增长,农村电网35千伏、10千伏容载比偏低,变电站布点与县域经济发展不同步。相当部分35千伏变电站为单电源供电方式,没有形成环网,还有较多乡镇无35千伏变电站。乡镇及农村的绝大部分10千伏线路均为放射状电网,未实现安全供电N-1结线。农村电网网架结构仍比较薄弱,不尽合理,御灾抗灾能力较差,已难以支撑县域经济的加速发展。
(二)建设标准偏低,设备水平有待提高。一期农网按“三个一”模式(1亩地,100万投资,1个月建成)建设的35千伏变电站,均为简易户外式设备变电站,设备功能及质量与县域经济发展不相适应,需要二次改造。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有载调压变压器占有率很少,缺乏调压手段,目前仍存在运行的铝线圈变压器、多油开关、阀型避雷器和电磁型保护装置,新技术应用、无功优化配置不到位。对重要线路设计标准偏低,未采取加固措施,使得抗灾能力弱。农村电网建设标准起点低,设备水平、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安全状况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三)农村电网建设缺乏政策上的持续支持和健全的机制体制保障。相对于城市电网而言,农村电网直接服务于“三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更多地承担着公共事业、普遍服务的义务。由于农村用电负荷分散,户均用电水平较低,输变电线路较长,造成线损率高、运行维护费用大等客观因素,在同样的售电规模下,农村供电成本数倍于城市,需要更多的电网建设、运行和维护资金。由于县级供电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年均供电量少,经营困难,缺乏自我积累发展的机制,这种特殊性,需要国家政策上的持续支持和健全的机制体制保障。农网、县城网改造工程结束后,由于缺乏持续的资金投入,建设改造资金短缺,长效投资机制没有形成,制约了农村电网的发展。
(四)农村电网相关技术标准、工作标准、管理标准不够健全。农村电网相关技术标准、工作标准、管理标准不够健全,不少标准偏低,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淘汰、制定、修改农电相关标准的工作任务相当大,目前投入的人力、物力与实际需要差距较大。
二、关于进一步解决广西农村电网改造后续问题的建议
(一)提升和完善县域网络,提高抵御灾害能力
一是加强县级电网网架。按安全供电“N-1”准则,在规划建设农村电网时,在县城(开发区)规划建设一个220千伏或两个110千伏双电源变电站,形成“手拉手”的供电网;在乡镇布点建设110千伏或35千伏变电站并在乡镇变电站之间建设联络线,形成环状电网,开环运行,提高县级电网运行的灵活性。
二是加固县城电网。在220千伏或110千伏变电站向县城供电的35千伏和10千伏线路中,选取至少1~2回线路,根据2008年冰灾情况,按照至少10mm抗覆冰能力进行加固。以确保维持社会正常秩序的用电负荷为原则,优先保证县党政机关、医院、交通、供水、通信、居民生活等用电。
三是加固乡镇电网。在县城110千伏变电站至各乡镇所在地的35千伏变电站线路中选择1回线路,乡镇35千伏变电站至各乡镇所在地选择1回10千伏线路,根据2008年冰灾情况,按照至少15mm抗覆冰能力进行加固。对还没有35千伏变电站的乡镇,逐步完善35千伏变电站布点。
四是采取差异化设计。对线路途经特殊区域(如风口、高山、跨越铁路、重要公路等区域),可采取差异化设计加固线路;如无法通过加固线路来解决的,可考虑采用电缆下地。
(二)建立农电发展基金,加大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投入
建议政府研究出台与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对农村电网长期投资的优惠政策,建立农电发展基金,形成常态投资机制和有利于农电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环境。同时建议提高对农村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国拨资本金比例,将原农网及县城电网建设国债转贷资金转做国家拨款,后续的农网建设投入的资本金也建议通过拨款解决。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电价政策,确保农网可持续发展
在充分考虑到农电企业可持续性发展的前提下,落实每千瓦时2.8分的还贷电价政策,进一步研究测算,出台省级电网企业投入县城网和农网改造的贷款融资渠道及还贷的电价政策,适当提高农网还贷资金的收取标准。解决县城网和农网改造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缓解农网改造巨额贷款给省级电网企业带来的沉重财务负担和经营压力。
重新确定县级供电企业销售电价的核定原则。县级供电企业销售电价的核定原则运行多年,政策环境已经发生巨大变化,建议重新确定县级供电企业销售电价的核定原则,以适应农村电网发展和农电管理体制的变化。在重新确定县级供电企业销售电价的核定原则时,充分计及农电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应考虑:①农村低压电网维护管理费(即农村低压电网运行维护费用、电能损耗、农村电工合理报酬);②县级供电企业合理的资本回报率,保证县级供电企业能够实现扩大再生产,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相适应;③农网改造投资的还本付息;④农电供电量少,供电用户分散,用户密度小,单位供电成本高等因素。从电价政策上真正体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农村发展政策。
(四)深化农村电力体制改革,促进农村电力发展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深化农村电力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的实施意见》,建议自治区有关部门组织供电企业共同开展深入调查研究,推动广西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