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九三学社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网站!

加强养生行业管理,规范准入制度

发布时间:2010-07-03 撰稿人:覃珑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时下,慢性疾病及亚健康人群越来越多,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人们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对中医药养生理论越来越渴求。近年来,随着各类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文化等宣传活动的广泛开展,喜爱中医,乐于在生活中用中医药养生保健,用中医药治疗疾病的人群显著增加,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产业也得到蓬勃发展,养生科普热潮席卷全国。与此同时,中医药养生保健行业也出现一些鱼龙混杂局面,一些不实、虚假宣传严重误导广大群众的健康理念,影响中医药的科学严谨性,其中的诸如张悟本事件等现象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和反思,也使得一些群众对中医药科普和养生的电视、广播讲座等宣传产生“半信半疑”的态度,长此以往势必影响人们对中医药的信任度,影响中医药事业的良性发展。这些现象的产生,也反映出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的缺失以及正规医疗机构不注重通过正规渠道普及中医药科普知识,使一些错误的认知有可乘之机。为此建议:
    1. 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中医药科普宣传及落实措施,下拨专门经费让正规中医药科普宣传落到实处。
    2. 中医药医疗、科研机构要营造中医药宣传氛围,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进行中医药健康科普知识宣传,系统介绍中医药基础知识、中医历史人物、中药故事、展示中医特色治疗手段和保健养生方法、宣传传统中医药在养生保健和疾病控制等方面的优势与作用;组织医务人员到社区开展中医药健康讲座等,加大传统文化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养和辨别能力。
    3. 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人员准入条件和服务范围,加强引导和管理。
    4. 涉及中医药养生文化宣传的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快组织中医药行业的专家制定和出台相应的行业标准,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文化宣传以及服务产业。对于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和服务行业,凡是涉及中医药保健养生宣传和服务的行业,也应制定相应的审核和管理条例或准入条件,并经有关管理部门审核后才能在媒体开展宣传和开设服务机构。
    5. 针对面向公众进行中医药养生、保健文化宣传的人员,都应出台严格的审核和管理条例,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的宣传与服务行为。加强管理和监控,发现不合理、假冒伪劣的中医药健康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和公示,或请专家进行澄清,避免公众受到误导,从而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科学、健康的养生理念,促进中医药养生保健行业和产业的科学、健康发展。

(覃 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