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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多党合作机制的发展与创新

发布时间:2009-01-22 撰稿人:罗筱宁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1978年,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共和国作出了决定国家前途命运的关键抉择,改革开放大幕拉开,古老的中国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改革开放的每一步,都伴随着旧思想、旧体制的革除和新理念、新体制的建立。在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回望我国多党合作取得的成效,梳理多党合作机制构建与发展的脉络,探寻多党合作机制创新的路径,无疑有着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多党合作机制的构建与发展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随着时代的发展,多党合作制度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形成了全面、系统、科学的多党合作的机制。
    (一)多党合作制度更加完善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也进入了具有重大开创意义的发展阶段。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党从思想上和理论上不断对多党合作进行新的概括,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加完善,其理论更加丰富。
    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政治体制改革,使发展完善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关系的问题凸现出来。1979年10月19日,邓小平同志在全国政协、中共中央统战部宴请出席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代表大会代表时的讲话中第一次将多党合作提到了政治制度的高度,之后,中共十三大报告第一次对“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政治概念作出表述,并且提到与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列的高度。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政治报告中正式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这个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深化和扩展,成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1987 年,比较规范和完整地提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个政治概念。
    1989年12月30日,是多党合作发展史上的又一里程碑,标志着新时代精神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14号文)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发出,《意见》明确提出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明确了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参政党的地位,明确了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使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0世纪90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经济发展促进了政治认知度的变迁,使得政党制度发展的幅度更加广阔。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了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多党合作制度发展有了很多的第一次:第一次把我国民主党派定性为“参政党”,第一次把多党合作制度载入我国宪法,第一次提出了衡量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标准,精辟概括了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显著特征和独特优势,对我国民主党派进步性和广泛性的内涵进行了科学分析。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开始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有序化,其运行机制日臻完善,促进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发挥。
    进入21世纪,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新的历史时期,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着眼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继续推进多党合作事业发展,先后制定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两个重要文件,进一步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建设:概括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政治准则,鲜明指出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明确发展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对民主党派性质表述进一步完善,无党派人士作用获得明确定位,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中共十七大的召开进一步推动了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2007年11月,我国发布了《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标志着中国向全世界宣布了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
    (二)多党合作的成效日益显著  改革开放30年,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在促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祖国统一大业中,发挥了重大作用。这主要表现在:
    一是中共中央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协商,内容不断充实,程序逐步规范。仅1990年到2006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达230多次,其中中共中央总书记主持召开74次。此外,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还向中共中央提出重大的书面建议200多项,得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重视与采纳,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民主党派参与国家政权建设。民主党派成员在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中,均占有一定数量。与此同时,不少民主党派成员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截至2006年底,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共有3.1万人,2007年,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2人分别担任国务院科技部、卫生部部长职务,开创了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各部委中非中共人士担任正职的先河。
    三是民主监督日益强化。各民主党派运用政协视察、大会发言或以其他形式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1997年至2006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在全国政协会议上作大会发言(包括书面发言)370余次(份);1990年至2006年,各民主党派和民主党派成员的政协委员,在全国政协会议上共提交提案2400余件。其中许多提案得到了采纳实施,或促成了相关法律的制定,或成为制定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是多党合作推进了现代化建设。各民主党派积极参与国家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就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开展考察调研,提出政策性建议,有效地发挥了民主党派的政策咨询和智力咨询作用。与此同时,各民主党派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优势,为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扶贫开发,兴办公益事业,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各民主党派还加强对各自成员和所联系群众的思想引导,做好沟通思想、理顺情绪的工作,及时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为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创新多党合作机制的路径选择
    尽管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多党合作机制得以构建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然而,在不断变化的时代潮流中,坚持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多党合作的机制。当前,应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规范政治协商机制  在现代政党制度下,政治协商已经成为执政党决策科学性、民主性的一个关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一个基本内容就是执政党和参政党之间的政治协商,正如邓小平所说“共产党总是从一个角度看问题,民主党派就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出主意。这样,反映的问题更多,处理问题会更全面,对下决心会更有利,制定的方针政策会比较恰当,即使发生了问题也比较容易纠正。”政治协商是多党合作制的一种有效制度设计,要保证这种制度真正发挥作用,首先要做到政治协商经常化,即党派领导人定期会晤和相关合作机构的经常性交流,克服随意性。其次做到政治协商专业化,执政党建立并配套专业的协商机制和机构,提高相关制度和程序的约束力,民主党派协助党委、政府健全和完善开展政治协商的相关制度,包括高质量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程序,安排协商活动的程序,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参与协商的程序,整理报送协商成果的程序,意见建议处理及反馈程序等。最后做到政治协商公开化,共同推进党委、政府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协商信息公开制度,把协商过程、协商结果置于公众,保证广大党员、民主人士、群众的知情权。
    (二)完善参政议政机制  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参政党作用,是我国政党制度的主要特色,它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按照两个《意见》的规定主要有:“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保证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的适当比例;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然而,对于民主党派如何参加、参与,地方组织如何执行、操作,当前没有一个全面的、规范性、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出现了“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因此,下一步应从以下方面完善参政议政机制。一是健全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重要外事内事活动制度。二是健全民主党派考察调研制度和拓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的渠道。三是建立并完善发挥参政议政群体作用的组织网络机制,进一步整合人才资源,有效集中力量,更好地发挥整体优势。四是建立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网络机制,广泛、深入、及时、准确地反映广大成员和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建议、愿望和要求。四是建立选拔和培养参政议政人才的机制。在组织发展和成员培训中,要注意发现并选拔参政议政人才,逐步建立起一支参政议政的骨干队伍。五是建立参政议政工作的引导和激励机制。
    (三)健全民主监督机制  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的一个重要方面。加强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并不是要使民主党派的监督向国家权力监督的方向倾斜和延伸,也不是说把民主党派的监督变成法律监督才是有效的监督。加强民主党派的监督,一是要遵循我国政治体系和政党制度的规定,在准确把握民主党派监督性质的前提下,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二是加强民主党派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民主监督的机制,丰富民主监督的形式,保障民主党派履行监督的权利,创造有利于民主监督的社会政治环境。三是提高党政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各级中共党委和领导干部要把广纳群言、以收众益作为座右铭,切实克服对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闻而不办,办而不实的现象。四是提高民主党派对民主监督的认识。民主党派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民主监督中讲大局、讲原则、讲团结,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敢于讲真话,进一步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水平。
    (四)优化党外人士选拔和使用机制  当前,民主党派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涉及到民主党派成员所在单位、党派、统战部、组织部和用人单位等各个方面,选拔培养和安排使用之间的衔接是比较困难的。特别是统战部与组织部在民主党派人才管理、教育培养、考察、推荐和使用等方面的职权划分和工作协调,经常会出现“两张皮”现象。因此,要优化党外人士选拔和使用机制。一是健全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强化统战部门的协调职能。统战部相对组织部来讲对民主党派人才了解得更全面、更细致,因此,组织部门对统战部门推荐的人选,要认真研究和考察;在党委决定对党外干部任免、调动、交流前,组织部门要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以保证统民主党派人士得到合理的安排。二是健全培养教育机制。培养教育是党外人士选拔使用的基础。当前,不少地方存在党外后备干部数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拓宽党外后备干部的培养途径。要把党外干部纳入党和国家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的总体规划,把学习培训、实践锻炼、轮岗交流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党外优势干部和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三是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在党外人才使用问题上,既要遵循干部工作的一般规律,又要兼顾党外干部工作的特殊性,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如,对“逐级提拔”的规定,可以通过让更多的党外干部担任正职和对优秀党外干部给予破格提拔的途径来解决。
    (五)强化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机制  保持民主党派旺盛的生命力是多党合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民主党派建设正处于历史的交汇点上,要“建设适应21世纪要求的高素质的参政党”,就要立足于民主党派的性质、任务、地位和职能特点,把如何按照参政的要求建立领导体制和参政方式,如何使自己的决策和运行机制适应参政的特点,作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重要方向和内容。具体说来,一是要把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放在突出的位置。在新世纪中国共产党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民主党派与中共长期合作,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该有与中共相匹配的政治意识、政治能力和参政水平。二是加强民主党派思想和理论建设。相比之下,民主党派自身的理论建设还很不成熟,处于研究和探索阶段。因此,民主党派要不断地强化理论建设,深入研究事关参政党建设全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深化对参政党建设的规律性认识,为从总体上提高参政党自身建设水平,保证履行好参政党职能,为加强和改进参政党建设目标和任务服务。三是以开展政治交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对民主党派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中青年干部将是今后各级党派领导工作的人才,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领导才能如何,直接关系到民主党派是否后继有人,关系到多党合作事业能否继续健康发展。因此,有必要在政治交接教育实践活动中着力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四是加强民主党派内部机制的建设。从当前民主党派制度建设的现状来看,特别要注意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全委会、常委会制度,以便在重大问题上进行民主、科学的决策;加强与完善干部选拔制度,确保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加强与完善民主党派机关的管理制度,使得机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与科学化;加强与完善民主党派成员的进口把关制度,以便从源头上把握住成员的素质与质量。
    回顾改革开放30年,是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黄金30年。展望未来,随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日益发展,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一道创建和发展的中国多党合作机制,将不断发展巩固完善并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