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至7日,九三学社广西区委市委机关专干暨青年骨干社员培训班在重庆市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社区委专职副主委葛春啟参加培训并作开班讲话。重
人力资源是全社会最重要的资源,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对于促进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搞好城乡人力资源统筹开发,不仅有利于我区城乡经济社会共同和谐发展,而且对于进一步缓解当前我区就业结构性矛盾,消除人力资源开发中的城乡差距,保障城乡劳动者共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广西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开发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广西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坚持把“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作为工作主线,积极做好就业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主要表现在:一是就业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自治区先后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促进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2009年,自治区先后出台了加快项目建设促进就业、推动全民创业、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等25条政策。2010年,自治区又出台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广西城镇化跨越发展的决定》及18个配套文件。这些政策对统筹城乡就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统筹城乡就业工作不断发展。2010年全区就业人数为290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4万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5.6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9万人;全年有10.56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41万人,均比上年有所增加;2010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19.0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6%,比上年有所下降;全年全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人数为92.69万人次,其中,跨省(区)市新增转移就业人数为54.2万人次,区内跨县新增转移就业人数为38.49万人次。三是农民工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自2006年自治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各地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贯彻落实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措施,突出解决农民工最现实、最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四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绩斐然。2010年广西应届高校毕业生总数14.52万人,年底总体就业率达92%左右;2011年,广西应届高校毕业生总数15.84万人,截止6月底,总体签约率71.55%,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五是家庭服务业形成优势。自2009年建立了自治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全区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业,“十一五”期间,建立家庭服务企业290家,创建“八桂月嫂”、“南方月嫂”“壮家女”等家政服务品牌,并积极向区内外输出,在全国形成了广西家政服务优势。
尽管我区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全面和系统规划不够。全区的工作重点主要还是放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缺少全面、系统地考虑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开发的政策和机制。二是组织协调机制尚不完善。在目前的工作中,还存在相关部门政策不统一、工作重合、重复建设等情况。三是统筹的层次较低且少。我区只有部分地方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开发实现了乡级统筹,区域一体化的格局还未形成。四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水平较低。我区部分县(市、区)、大部分乡镇和村级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水平较低,城镇街道、社区公共服务建设发展不平衡。
二、推进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的几点建议
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就是将城市和农村的人力资源开发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规划和统一协调,消除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中存在的各种不平等障碍,弥补城乡人力资源开发的差距,优化城乡人力资源配置结构,提升城乡人力资源整体素质,为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合格的人力资源支撑,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推进此项工作开展,建议:
(一)整合资源,加强部门之间的统一和协调。
近年来,各部门都在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地推进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形成了多元化开发主体的格局。然而,各部门的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开发还缺乏统筹规划,政出多门、投入分散、重复建设和协调困难等问题也比较明显。因此,要从广西全局和整体角度把握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建设。一是统一领导,整合资源。要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建广西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有关政策法规,实现政策资源的集约化配置。二是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组织编制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发展规划,明确目标和责任分工,并纳入到各部门的综合配套改革方案中。三是协调合作,形成合力。由拟建立的广西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的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形成分工有序、协调合作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把促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放在优先位置。
我区农业人口众多,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不可能完全通过城市化和市民化来实现。因此,要把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放在重要位置。一是要增强各级政府对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领导和组织;二是制定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制度化和经常化;三是建立和完善农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针对当前农村劳动力和农民工培训资源分散、培训质量不高的问题,要围绕提高农民素质和培育新型农民目标,加强政府投入,统筹管理,把分属于不同部门的培训资源统一起来,实现培训的机构、对象、教材、课程设置、补贴标准等统筹协调,使农民工通过培训掌握技能,真正受益。四是建立和完善农村实用人才的评价激励机制,着力造就一大批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各类人才;五是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公共服务;六是健全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返乡创业和有序流动就业。
(三)因地制宜,注重培养产业发展所需人才。
近年来,广西依托资源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重点培育和发展汽车、铝业、钢铁、石油化工、锰业、糖业、林浆纸、医药、茧丝绸、工程机械等10大产业集群,制定了14个千亿元产业发展规划。因此,在推进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一体化的过程中,要主动适应14个千亿元产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大力培养千亿元产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尤其是要加大中高级技能型人才的培养,通过采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锻炼、订单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培养广西14个千亿元产业发展的紧缺技能型人才,这样既有助于推进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也可不断满足企业对人才个性化的要求。
(四)进一步完善城乡人才资源互动互补的机制。
新农村建设需要一大批高素质的农村基层人才。目前,我区农村基层人才数量不足、结构失衡、能力素质不高,难以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因此,必须加强政府对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的引导。一是整合政策资源,将各部门支援农村的各类人才政策纳入到统一的整体规划中,加强协调、增强合力。二是积极培育和发展促进城乡人力资源互补的自主组织。要对我区的农村民间组织资源进行整合,增强它们在转移农村人力资源中的决策咨询、政策宣传与实施、矛盾疏导、民意表达等方面的作用,灵活、高效、低成本地提供农村劳动力转移所需的服务。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制定农村基层人才的工资倾斜政策,建立符合农村工作和农业科技特点的农村人才评价机制。四是继续完善城市人才支持农村和农业的工作机制,调整和优化农村人才资源结构。五是拓展农村人才的发展空间。一方面,对基层农技服务和推广人员实施知识更新培训工程。另一方面,要多选派农村基层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城挂职学习、深造培训等。
(五)加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在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一是要加强各机构和部门的统筹协作。针对目前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由不同部门管理和提供、各自为政、标准不统一等情况,要通过修订现行法规政策,明确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的主管职能部门及具体服务提供者,整合协调其他部门在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的各自职能作用。二是要淡化城乡两大服务体系分别建设的观念,明确提出建设覆盖城乡的一体化服务组织体系。当前,我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政策仍处于城乡分离的状态,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不能享受到均等的公共服务,甚至在就业机会、工作条件和创业环境上存在着歧视问题。因此,各级服务机构及队伍的配置与平台建设应根据人口和服务面积按统一标准测算配置,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城乡统筹的人力资源配置,实行城乡一体化的服务模式。三是要加快整合城乡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化平台。建立标准统一、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区域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广泛开展人力资源信息化协同服务。四是要加大政府财政投入。要统筹安排各部门各服务项目的经费预算,按照服务性质及其轻重缓急等因素,重点保障公共服务的供给,从而真正从财政经费上确保公共服务的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