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1-12-13
撰稿人:温其辉 信息来源:本站
【字体:大中小】
根据国际人口学会的定义,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人口所占比例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7%时,其人口即称为“老年型”人口,这样的社会即称为“老龄化社会”。据有关部门调查,广西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600多万,占全区总人口的比例突破10%(约达15%),65岁以上老年人400多万,占全区总人口的比例突破7%(约达10%),已步入老龄化社会。
随着“银发浪潮”的到来,随之而来的社会问题成为无法回避的严峻而紧迫的重大课题,如人口老龄化引起家庭结构发生变化,家庭养老负担加重;老年社会保障的支出增多,地方财政负担吃紧;老龄产业、老年人服务业发展滞后,满足不了社会的需要等,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已成为当今社会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也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今年8月1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会议确定了“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做好老年医疗卫生保健工作,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我区近年来不断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取得了较大进步。但是,养老服务业仍沿袭以家庭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养老模式,只有南宁、柳州、桂林等市有一些较大型的养老公寓;养老服务业仍存在着资金投入不足、体系建设不完善、公办民办结构失衡、市场化程度不高、政策扶持力度不大、专业人才匮乏、服务水平偏低、养老机构设施配套不完备等问题,还不能满足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实际需要。对此,我们应根据中央精神,积极应对老龄化危机,加快我区养老服务业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引导养老服务业健康成长。
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工作思路,明确具体牵头单位,发挥相关部门优势,整合老龄、民政、劳动保障、人口计生、卫生以及教育、文体等公共服务资源,形成整体合力,细分工作责任,把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为民办实事工作目标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服务业的调研,不断完善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养老服务业。
二、大力推进立足家庭、依靠社区的新型居家养老模式。
在一些大型小区建设相关的托老机构,以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做到物质和心灵双抚慰;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示范试点,以典型示范为引导,推进以政府为主导、社区老年服务中心(站)为载体、社会服务组织为服务主体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使“十二五”期间,全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所有的城市街道、社区和80%以上的乡镇、50%以上的农村社区;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加快社区养老、卫生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强化社区为老服务功能,拓展为老服务领域,丰富老服务内容,“十二五”期间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30张养老床位;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组织志愿者服务等多种形式,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促进社区服务社会化;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包括老年人口户籍迁移管理政策、家庭养老保障和照料服务扶持政策等,提倡亲情互助,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
三、大力发展老龄服务,加大养老公寓建设。
完善老龄产业引导和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集体、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实体兴办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托老所等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多元化的养老模式;要建立健全政府、集体、社会和个人相结合的投入机制,不断加大对老年养老服务机构扶持力度,对积极兴办养老机构的企业或单位在审批、税收、土地、水电等方面给予优惠;逐步扩大老年公寓的经营范围,研究制定系统性、操作性更强的配套优惠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四、建设五保村,健全完善老年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利用广西今年计划新建1000个五保村,养老保险在全区范围内推广的扶持政策,在有条件的乡、镇、村新建一批规模化的养老院,改扩建一批原有的养老机构,让农村空巢老人及孤寡老人晚年得到幸福;进一步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城乡“低保”、“五保”、“三无”老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老年人要形成长效的救助机制,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参与老年社会福利事业。鼓励医疗机构或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门诊或老年护理专科,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做好老年医疗卫生保健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更加注重老年精神关怀和心理慰藉。
五、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素质。
充分利用高校、职业院校等教育资源和有关培训机构,,加强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通过开展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发展一批养老服务专业队伍,不断提高为老年人服务的质量;积极动员、组织、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广大居民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各种公益性服务,倡导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为老志愿服务;要建设一支热心于居家养老的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日间照料工作队伍。
六、抓好老年法规政策落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要将中央、自治区优待老年人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社会各类文化体育设施,应向老年人优先开放;积极开展老年教育,加快老年活动场所和无障碍设施建设,满足广大老年人文体活动及法律援助的需要;工商、公安等部门要针对老年人的特点在老年消费、道路交通安全、自防自护等方面开展普法宣传和维权教育活动,提高老年人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老龄法制建设和法律服务,积极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