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9-01-21
撰稿人:九三学社广西区委会 信息来源:本站
【字体:大中小】
广西自2003年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试点工作以来,至2008年,新农合制度全面覆盖广西109个县(市、区),覆盖农业人口4089.46万人,3537.77万农民参合,参合率为86.51%。新农合的实行,不仅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得到良好发展,同时也初步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难题,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和谐健康发展。
一、新农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农合初步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社会热点问题,在缓解农民因病致穷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新农合管理体制尚不健全,人员编制、办公经费没有落实
调查表明,当前我区新农合的管理体制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市级新农合管理部门目前都设在卫生部门,有的新农合管理部门是临时机构,无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新农合的日常业务工作由原有人员兼职处理,难以协调、指导、监督、检查整个新农合工作,办公业务经费严重不足。二是县(市、区)、乡镇合管办的人员编制不但少,而且难以落实,影响到工作的有效开展。据统计,全区县级管理人员平均每个县仅有6人,平均每个管理人员要管理5.15万名参合农民;乡镇级管理人员平均每个乡镇仅有2.67人,平均每个管理人员要管理1.17万名参合农民。管理人员主要工作只能是审核报销单据和数据录入,其他监管、宣传、数据分析等工作受到严重影响。
2.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没有到位
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众多,医疗单位的利益竞争将不可避免,而广西目前新农合管理机构无法对这么多的医疗单位进行有效的监管,一些医疗单位出现套取新农合基金和开大处方、过度治疗、不合理检查和用药等现象就无法避免。尽管一些地区都成立了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并制定了监督制度,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监督委员会有效监督不足。
3.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监管手段落后,大部分县乡的新农合报帐还是人工操作,没有建立信息化网络管理系统,无法对定点卫生院实现“实时监控”住院病人的处方、用药及产生费用等情况。二是不少地方实行的管办合一的管理机制使得乡镇卫生院院长兼任农合办主任,客观上为卫生院套取新农合基金提供了方便,极不利于基金的安全。三是财务管理没有规范,部分县(市、区)、乡合管办财务管理中存在着财务记账、借款手续、报账明细不规范等现象。四是部分县(市、区)在开展参合农民体验中,参加体验农民无签名确认,存在着监管漏洞。
4.乡镇基层卫生院服务能力不强
乡镇卫生院在新农合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一方面由于财政长期投入不足,许多乡镇卫生院连维持正常运转都非常困难,没有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和购置医疗设备,导致基础设施陈旧、医疗设备老化、业务用房紧张、工作条件差;另一方面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短缺,据统计,全区乡镇村卫生院卫技人员中有本科学历的仅占2.29%,大专学历的占15.21%,中专学历占73.79%。致使乡村基层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强,不能适应新农合工作的需要,不能满足参合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5.新农合受益面不广,对农民缺乏吸引力
据调查了解,有一些地方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偏低,有些地方参合农民的受益面不到30%,不少参合农民住院费用的实际补偿费只占总费用的三分之一,达不到自治区规定40﹪的标准。由于受益面低、补偿率不达标,造成一些患重病大病的农民就医负担仍然较重,因此农民认为参加新农合作用不大。
6.新农合筹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稳定、低成本的长效筹资机制是新农合制度持续发展的前提,目前在政府筹资和农民筹资两方面均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政府筹资,一是面临政府补助水平随经济发展和医疗费用自然增长而逐步提高问题。二是面临政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问题。由于部分财政补助资金往往到下半年才能完全到位,资金的正常使用受到一定影响。尽管农民参合率逐年提高,但农民参合仍是工作难度最大的环节。参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干部工作的努力程度,筹资成本相对较高。受农村经济体制、社会文化特点、农民价值观等因素影响,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采用农民自愿缴费方式筹资仍然会有相当大的难度。
二、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的建议
1.在推行新农合制度改革中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
新农合制度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实事好事,在推广过程中,应坚持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的原则,应充分考虑县级财政的实际情况。在政府投入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容易导致新农合基金入不敷出。因此,要加大上级政府投入,保护基层对新农合制度改革的积极性,防止形成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让农民得到切切实实的实惠。
2.努力降低农民参加新农合的成本
一要建立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这些医疗机构严格遵守有关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纪律,遏止大处方、乱检查现象;二要制定按病种医疗费限费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失控现象;三要探索试行新农合医疗机构药品统一政府采购、配送机制,切实将过高的药品价格降下来,让参合农民能买得起药、治得起病。
3.加快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建设
加快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建设,全面提升新农合运行各环节的管理水平,以便于对定点医疗机构从入院病人、处方开药、费用产生到结帐出院等关键环节实时监控,并简化补偿审批程序,实现住院农民直接补偿报销。建议各级政府和医疗机构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将各级合管办和乡镇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联网,建立局域网,实现技术、信息、管理等资源的共享。
4.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
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防止定点医疗机构因利益驱使而违规医疗、过度诊疗等行为发生,坚决遏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增加。健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继续实行动态管理,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取消定点资格。完善新农合定点医院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从组织管理、仪器检查、诊疗用药等方面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监管。严格审核各项医疗费用,进一步加强出入院和转诊管理,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促使定点医疗机构合理诊疗、用药、收费,使新农合基金发挥最大效益。
5.进一步完善补偿报销运行管理机制
在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补偿报销管理模式和程序,切实解决“报销难”的问题,取信于民;同时,在确保“收支平衡,确保支付”的前提下,及时调整补偿方案,尽量提高对大病和医药费花费较多的特殊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的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民因疾病造成的经济负担,让农民真心感受到合作医疗的好处,扩大新农合制度的影响力。
6.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整体医疗服务能力
上级财政应充分考虑县级财政的实际困难,加大对新农合配套资金的支持力度,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提高农村医疗服务能力。一是提升定点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抓好医德医风建设,提高治疗水平,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理分流病源,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减少不合理的医疗支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和确认,对考察不合格的责令限期进行整改。二是推进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急救、妇保、儿保、防保、产科等服务功能建设,促进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功能转型;三是加强乡镇村医务人员在职培训和进修学习,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建立三、二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定点帮扶制度,解决乡镇卫生院人才危机。
7.改革新农合基金管理体制
要根据新农合制度运行情况,理顺管理体制,健全新农合管理机构。一是针对目前新农合管办合一体制难以监督到位的弊端,建议把新农合管理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把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设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充分利用社保部门已有的用药目录、监管经验等医保管理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打破管理与施治合一,确保对医院的监管更为中立和超脱;通过整合新农合、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等医疗保障体系,为建立统一完善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全市医疗保障体系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新农合管理机构的建设,尽快解决新农合机构的办公场所,落实人员编制及经费,确保新农合的正常有序运转。三是鉴于目前新农合的人员编制需从财政所和医疗机构在职人员中带编调入,而新农合工作任务繁重,福利待遇又不高,对财政所和医疗机构的在职人员缺乏吸引力的现状,建议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录取,同时加大人员培训的力度,提高监管和服务水平,确保新农合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