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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改进养老保险制度 使人民安居乐业

发布时间:2009-12-30 撰稿人:庞建辉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国务院近日召开常务会议,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实施全国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这一消息传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九三学社南宁市委在企业工作的社员反响特别强烈。长期以来,在企业工作及退休的九三社员,一直在为基本养老金待遇提高问题多方呼吁。自2005年起,国家已连续五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保证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质量的提高。此次改革在基本养老金普遍上调10%左右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等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再给予适当提高,不仅保障了企业退休人员生活水平稳中有升,而且体现了国家对企业科技人员和曾作出贡献但退休早、养老金偏低人员的重视和照顾。
    新出台并很快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通过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保机构信息库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进一步规范了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体制,为参保人员就业流动转移提供了便利。这一新举措,解决了就业流动基本养老保险异地转移的瓶颈问题,有利于促进就业人员的合理流动,同时节省了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往返奔波的时间精力。
    社员也建议:在实施全国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的基础上,要充分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积极探索退休人员特别是农村老人与子女居住异领取退休、低保费用等相关手续简化制度,缩小城乡养老保障水平差距,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庞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