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提升社员履职能力,7月14日—18日,九三学社广西区委在北部湾大学举办“学规定、强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聘任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通知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聘任黄焕光等20名同志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含5名名誉顾问)。
两名九三学社社员位列其中:
戴红兵 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名誉顾问)
李 晖 广西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
附: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名单
林金文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名誉顾问)
戴红兵 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名誉顾问)
梁 梅 自治区高级法院原副院长(名誉顾问)
林鼎立 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员、一级高级检察官(名誉顾问)
蒋 慧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
雷裕春 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院长
廖 原 广西警察学院法学院院长
李冬青 自治区东南亚经济与政治研究院院长
李 晖 广西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
陈发桂 自治区党校法学部副主任
许慧博 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凌 斌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强光 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律师
罗 旭 广西谦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阮子文 广西思贝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资长 上海汉盛(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梁 鹏 广西华胜律师事务所律师
蒋 玉 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清水 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