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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贺州市委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两规定一办法”

发布时间:2013-11-29 撰稿人:社贺州市委 信息来源:九三学社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字体:

11月26日上午,九三学社贺州市委召开主委会会议,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下发的《反对“四风”十项规定》、《关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反对“四风”若干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领导干部违反改进作风有关规定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两规定一办法”)。
  会上,社贺州市委副主委李光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两规定一办法”的具体内容。

社贺州市委主委黄文炎强调,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逐条领会,准确把握要求,切实增强反对“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认真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从严律已,廉洁自律。要把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两规定一办法”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不断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始终做到求真务实、廉洁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