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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南宁青秀二支社率先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发布时间:2014-08-07 撰稿人:陈建财 信息来源:九三学社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字体:

为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精神,近日,南宁市青秀二支社召开会议,就“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率先进行专题讨论。

会议由青秀支社主委陈建财主持,副主委杨海翔、李月葵及部分社员参加了会议,社区委调研室副主任庞建辉、社市委秘书长邓华莅临指导。
    会议认为,尽快在青秀二支社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落实上述《决定》精神实实在的重要举措和具体实践,有利于支社成员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有利于支社在新时期、新阶段完善涉法事务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源头上保证涉法事务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合法性,提高涉法事务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水平,进而为促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决定,即日起,正式外聘广西桂盟律师事务所周树形律师担任青秀二支社法律顾问,为青秀二支社成员普及法律知识,并参与有关调研活动,参与起草、修改和审查涉法政协提案和人大建议、议案,参与信访接待,解答社员日常法律咨询,协助建立支社“同心·法律服务基地”并提供相应社会法律服务,接受社员委托,优惠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办理其他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