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至7日,九三学社广西区委市委机关专干暨青年骨干社员培训班在重庆市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社区委专职副主委葛春啟参加培训并作开班讲话。重
为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精神,近日,南宁市青秀二支社召开会议,就“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率先进行专题讨论。
会议由青秀支社主委陈建财主持,副主委杨海翔、李月葵及部分社员参加了会议,社区委调研室副主任庞建辉、社市委秘书长邓华莅临指导。
会议认为,尽快在青秀二支社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落实上述《决定》精神实实在的重要举措和具体实践,有利于支社成员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有利于支社在新时期、新阶段完善涉法事务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源头上保证涉法事务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合法性,提高涉法事务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水平,进而为促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决定,即日起,正式外聘广西桂盟律师事务所周树形律师担任青秀二支社法律顾问,为青秀二支社成员普及法律知识,并参与有关调研活动,参与起草、修改和审查涉法政协提案和人大建议、议案,参与信访接待,解答社员日常法律咨询,协助建立支社“同心·法律服务基地”并提供相应社会法律服务,接受社员委托,优惠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办理其他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