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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信力概念的含义

发布时间:2008-03-28 撰稿人:未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政府公信力是指社会组织和民众对政府行为的一种主观价值判断,它是政府行政行为的形象和产生的社会信誉在社会组织和民众中所形成的心理反映。它是形成区域内社会稳定发展、对外形塑良好区域形象的重要基础,是体现区域“软实力”的一个重要内容。

政府公信力程度实际上是公众对政府履行其职责情况的评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政府的诚信程度;第二,政府的服务程度;第三,政府依法行政的程度;第四,政府民主化程度。

十七大中已明确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出强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等等。

这些政策策略基本体现了政府公信力建设的基本思路,因此,建设环北部湾政府公信力是执政策略与时俱进的重要体现。同时这也是环北部湾融入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内在要求,作为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永久举办地,南宁是环北部湾区域的重要经济政治中心,这对环北部湾各级政府的公共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对政府公信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在处理国际问题不再是传统的涉外部门的专门职责,环北部湾区域作为中国东盟合作的桥头堡,其各级政府部门都必须具有跟踪、理解和处理国际问题的能力。尤其是当前,随着中国——东盟合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地方政府几乎都涉及到与外资外方合作打交道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有效处理更能够彰显政府部门的公信力。